判断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的依据
来源:冯晓萍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21
浏览量:709
【案 由】劳动争议
【审判法院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
【案 号】(2007)湖民初字第2092号
【审级程序】第二审程序
【判决日期】2007年10月9日
【上诉人】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(原审被告)
【被上诉人】时保平(原审原告)
【权威收录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《人民法院案例选》2008年第4辑(总第66辑)
裁判规则:
衡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纠纷,双方作为劳动争议还是人事争议案件受理,主要以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为依据。
以上内容由冯晓萍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冯晓萍律师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