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晓萍律师亲办案例
判断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的依据
来源:冯晓萍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21
浏览量:709
【案 由】劳动争议 【审判法院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【案 号】(2007)湖民初字第2092号 【审级程序】第二审程序 【判决日期】2007年10月9日 【上诉人】上海市民办金苹果学校(原审被告) 【被上诉人】时保平(原审原告) 【权威收录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《人民法院案例选》2008年第4辑(总第66辑) 裁判规则: 衡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纠纷,双方作为劳动争议还是人事争议案件受理,主要以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为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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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河路1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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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冯晓萍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5*********3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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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江苏-苏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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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黄河路18号